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公布施行座谈会在石屏召开
6月24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公布施行座谈会在石屏召开。会议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仁斌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纳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普绍忠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州及石屏县、乡、村各级负责人参加会议。
纳杰副主任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对条例修订后的公布施行表示祝贺,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条例公布施行的重要现实意义;二是以条例公布施行为契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湖,走出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良性道路;三是希望红河州行使好“两个立法权”,积极探索重点领域立法,提高自治州依法治理水平。他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省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红河州的立法工作。
普绍忠主任在讲话中强调,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进一步强化认识、统一思想,为条例全面有效施行奠定思想基础;要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抓住要害,更好地学习和宣传好条例;要高度重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扎实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
州、县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就如何贯彻实施好条例作了表态,石屏县有关部门和异龙湖周边群众代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州人大法制委 赵玲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