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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网、新华社、法治网、云南人大网、省州主流媒体关注红河州人大:以法之力守护“年少的你”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6日17时23分  作者:李宁  来源: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管理员  阅读次数:741

中国人大网、新华社、法治网、云南人大网、云南网、云新闻客户端分别以《以法之力守护“年少的你”——云南省首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地方性法规诞生》《红河州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以“小切口”立法精准回应留守儿童保护“大关切”云南省出台首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地方性法规》《红河州人大:以法之力守护“年少的你”》为题,报道云南省首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地方性法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条例》诞生及意义。全文如下: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5627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25723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将于91日起施行这是云南省首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地方性法规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老一小”事关万千家庭的福祉,始终是习近平总书记心里深情的牵挂。

地处哀牢山南麓的红河州,常年活跃着数十万外出务工人员,劳务经济成为边疆群众增收的重要支柱。然而,跨越山海的奋斗背后,是5万名留守儿童因父母长期“缺位”带来的成长困境——监护缺位、情感缺失、教育断层等,部分家庭面临“在家无人管、外出不放心”的两难境地。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直面留守儿童的成长困境,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把群众的“心上事”当成“上心事”,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盯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这一重大民生问题,充分履行人大职责,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方式打好人大监督“组合拳”,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在全面总结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全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的基础上,认为通过立法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提升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十分必要和迫切。

“法者,治之端也。”在以立良法促善治的实践工作上,红河州人大常委会从未停歇。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审时度势、扛鼎履责,在征求州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和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将制定条例列2025年立法计划,以“小切口”立法精准回应留守儿童保护“大关切”,努力将分散的政策举措、地方经验、民众呼声进行整合和提炼,为留守儿童制定权责明晰、保障有力的地方性法规。

1红河州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红河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条例》(草案).jpg 

红河州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红河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条例》(草案)

“知行相资以为用。”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在条例制定过程中,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按照“听民声—聚众智—砺条文”的工作机制,提前介入条例起草相关工作,深入乡(镇)、村寨、校园开展调研,召开政府部门协调会、专家论证会、听证会等专题会议,广泛听取民政、教育、公安等职能部门建议,及时吸纳法律学者、社工组织、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向各县(市)人大常委会、州级各部门、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州十三届人大代表书面征求意见,对条例草案反复进行论证、修改,使条例草案内容及框架结构不断完善。

2红河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讨论《红河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条例》(草案).jpg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讨论《红河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条例》(草案)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际需要,兼顾考虑农村和城市留守儿童,突出务实管用。”据州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人介绍,条例将各部门关爱措施上升为法规,创设地方特色条款,强化责任落实,每一条款都经过反复论证,既立足解决现实问题,又统筹标本兼治,既体现了依法立法的严谨,又饱含为民立法的温度。

条例草案经反复修改完善,州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通过后,今年7月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获得批准。这部地方性法规,为边疆留守儿童撑起法治“保护伞”,体现了红河州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高度重视,凝聚着立法工作者的辛勤汗水。

条例以34条简明条文构筑留守儿童保护体系。主要包含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定义、基本原则,家庭(父母)、学校、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等的职责,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具体措施以及违反条例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充分彰显“小切口、立得住、真管用”的地方立法特色。

条例坚持科学关爱保护,强调关爱保护应当适应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尊重留守儿童人格尊严,保护留守儿童隐私,提高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针对性、实效性;突出家庭主体责任,规定了父母应当与留守儿童保持密切沟通,给予亲情关爱等。同时,对学校关爱保护、社会关爱保护、司法关爱保护作了相应规定;坚持政府主导和标本兼治,明确民政部门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具体职责,细化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等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具体措施。特别是针对留守儿童产生的根源,一方面,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发展地区特色产业,拓宽就业渠道,促进留守儿童父母就近就业创业;另一方面,鼓励外出务工的父母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者一方留家照料,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数量。对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留守儿童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条例对帮助留守儿童增强学习兴趣、防止沉迷网络、政府购买服务、制定实施办法等社会关切,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积极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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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红河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条例》(草案)意见征询专家座谈会

“条例严格遵循上位法,紧密结合红河州实际,针对性、操作性较强。”州人大法制委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实施将有力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通过进一步压实家庭监护责任、持续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关爱功能、有效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渠道,推动形成更加完善、健全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为边疆地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条例为关工委参与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强化了工作合法性,进一步提升了保护强度和力度。”红河州关工委法治维权委负责人认为,条例织密了留守儿童的“关爱网络”,为关工委开展思政教育、法治教育等搭建了平台,关工委在制定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计划、开展活动中将更加注重科学性和规范性,通过获得财政支持、政府购买服务,整合志愿者、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提升服务深度,不断提升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能力和水平。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条例的颁布实施仅是起点,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将紧盯“法之必行”关键环节,将监督触角进一步延伸,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工作评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以条例的实施推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等各方联动的留守儿童保护工作格局,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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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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