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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0日17时08分 作者:
佚名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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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要:12月18日至19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普菊红带领第四督察组对弥勒市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察。
12月18日至19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普菊红带领第四督察组对弥勒市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察。督察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小江弥勒段、白马河、甸溪河水质,深入施工一线查看河道治理、洗洒水库扩建工程进展情况,查阅了工作台账。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弥勒市开展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普菊红对弥勒市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对标研判、依标整改。对甸溪河、南盘江流域生活污水直排、垃圾乱倒、非法采砂、非法占用河道等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拉单列表制定治理“路线图”,加大执法力度,防止问题回潮反弹。二要统筹规划、分期整治。水污染治理是长期复杂的工程,既要科学决策、长远规划,又要着眼当下,久久为功,各级河长要深入一线摸实情、解难题,认真履职,对存在的问题既不能放任自流、急功近利,更不能搞统一标准“一刀切”。三要积极宣传、发动群众。群众是水污染治理的受益者也是水污染的受害者。要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倡导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到保护一方青山绿水的行动中,齐抓共治破解水污染难题,全面提升人居环境。
(州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 路穆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