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决定任免龙刚等三位同志职务的通知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罗萍《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决定免去晋洪江同志职务的议案》(红政报〔2018〕106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决定任命龙刚同志职务的议案》(红政报〔2018〕109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决定任命舒安福同志职务的议案》(红政报〔2018〕110号),经2018年12月4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现通知如下:
一、决定任命
龙 刚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舒安福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晋洪江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