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与州扶贫办积极对接研究代表重点建议办理前期工作
6月4日,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与州扶贫办分管领导及具体承办科室负责人,在州人大认真对接、研究第122号代表建议重点督办件的前期办理工作。
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认真听取了州扶贫办关于《州第十二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22号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的打算。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提出了要尊重代表意愿,认真做好代表建议面商,做好台账资料工作,确保工作有记录,有痕迹等具体工作建议。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州扶贫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认真参与分析研究,了解、参与所要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要及时作出决策。二是要认真落实办理要求。认真落实重点建议办理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好调研、协商等工作。三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坚持“三见面”制度。即办理前联系沟通、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四是要把握时间节点。要严格按照方案明确办理阶段及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完成办理工作落实,按时按质完成答复和相关材料报送。
(州人大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