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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6日13时28分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超级管理  阅读次数:4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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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州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部门主要职责

围绕州委重大决策布署,依法履行职权,切实做好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代表工作等。

2.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的相关批复文件,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设13个正处级机构,分别为:法制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室、法工委、财工委、预算工委、教工委、民工委、选联工委、环资工委、农工委、内司工委、机关党委。

3.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稳步推进立法工作。科学编制州人大及其常委会2018—2022年立法规划;做好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蒙自城市管理3个条例制定工作,修订红河州林业条例;开展红河州水资源保护条例、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 “立法回头看”;制定出台《立法项目和条例草案稿征集办法》、《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二是切实加强监督工作。除听取和审议州政府常规专项工作报告外,重点听取和审议重大项目建设、房屋维修基金使用、食品安全、全域旅游试点、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与保护、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库改革、禁毒工作、监察体制改革、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等专项工作报告。根据需要,适时听取“一府一委两院”其他专项工作报告。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及《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红河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保护法》和《红河州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根据需要,适时对其他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及《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对州级部分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州环保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扶贫办开展工作评议。继续坚持开展“红河环保世纪行”宣传,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三是正确行使决定权、任免权。四是力发挥代表作用。五是持之以恒抓好自身建设。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财经制度,围绕州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在确保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切实转变作风,勤俭节约,认真编制和细化经费预算,充分合理的安排各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果。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等 。 

    3.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量入而出、量财办事、收支平衡原则,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工作。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行政单位1个。在职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57人,工勤编制20人),在职实有人数75人。离退休干部58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55人,遗属人员2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州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第三部分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40.02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2340.02万元,其中:本级财力收入2324.02万元,占总收入的99.31%;收费成本补偿收入16万元,占总收入的0.69%。与上年预算收入对比减157.42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减少(退休人员纳入社保基金管理,部分退休待遇由社保基金发放;降低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减少住房公积金缴费)。

支出为2340.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5.21万元,占总支出的81.4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5.97万元,占总支出的15.21%;住房保障支出78.84万元,占总支出的3.36%。与上年对比支出减157.42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减少(退休人员纳入社保基金管理,部分退休待遇由社保基金发放;降低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减少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0.0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4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3.0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182.8万元;项目支出69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262.3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0101款行政运行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208.2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273.15万元,主要是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费支出减少。

2.20101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预算数为16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4.29万元。

3.2010105款人大立法2018年预算数为5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31.28。

4.2010106款人大监督2018年预算数为2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1.2万元。

5.2010107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018年预算数为25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73.13万元,主要是委员履职费和代表履职费支出增加。

6.2010199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21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11.89万元

7.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230.1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144.4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保基金管理,部分退休待遇部门做预算,由社保中心发放。

8.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25.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1.41万元。

9.2210201款住房公积2018年预算数为78.8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16.6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降低了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州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40.02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2340.0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090.5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778.03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2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1.43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2340.0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0.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8.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1.43万元,资本性支出23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基本支出1643.02万元,财政拨款1643.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43.0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090.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778.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1.4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收支总预算2340.02万元。预算收入共2340.0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收费成本补偿收入;预算支出共2340.0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收入预算2340.02万元,其中:2010101款行政运行支出预算数为1208.21万元,占总收入的51.63%,与上年预算相比减10.99万元,减少原因是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费压缩10%;20101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数为160万元,占总收入的6.83%,与上年相比减192万元,减少原因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把上年预算委员履职费和代表履职费列入2010107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010105款人大立法预算数为50万元,占总收入的2.13%,与上年预算一致;2010106款人大监督预算数为20万元,占总收入0.85%,与上年预算一致;2010107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预算数为252万元,占总收入10.76%;与上年相比增192万元,增加原因是原因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把上年预算委员履职费和代表履职费列入2010107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010199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预算数为215万元,占总收入的9.18%,与上年预算数一致;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数为230.17万元,占总收入9.83%,与上年预算相比减254.37,减少原因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保基金管理,部分退休待遇由社保基金发放;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数为125.8万元,占总收入的5.37%,上年部门没有安排此项预算;2210201款住房公积预算数为78.84万元,占总收入的3.36%。与上年对比减17.86万元,减少原因是降低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340.0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324.02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3.02万元,项目支出697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101款行政运行支出1208.21万元;20101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60万元;2010105款人大立法支出50万元,2010106款人大监督支出20万元;2010107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支出252万元;2010199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15万元;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30.17万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数为125.8万元;2210201款住房公积预算数为78.84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费压缩10%。

2.降低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减少住房公积金缴费。

3.退休人员纳入社保基金管理,部分退休待遇由社保基金发放。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预算一致。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拟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3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1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万元,减幅度为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根据央、省、州党委有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出国(境)学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购置费预算0万元;运行维护费5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0万元,减幅为28.57,减少原因是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量力而行、量财办事、历行节约原则,努力降低运行成本,控制车辆运行费用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接待费预算数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内外人大系统到我州考察相关工作和县(市)人大代表等办理相关事务,较2017年预算减少2万元,减幅为3.07%,减少原因是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项,采购预算资金4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项目支出,数量18台,金额10万元,政府采购方式部门集中采购,资金来源为本级财力安排;支出类型项目支出,数量3000本,金额30万元,政府采购方式分散采购,资金来源为本级财力安排。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3项,预算总额55万元,支出类型为项目支出,金额55万元,购买方式为其他购买方式,承接主体为其他社会力量,资金来源为本级财力安排。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国有资产总额2203.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0.89万元,固定资产1910.21万元,无形资产2.12万元,对外投资0万元,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08.2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差旅费、办公经费、统小车统保经费等支出。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10.99万元,减少变动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费10%。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州级)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9项,其中:

1、宣传经费  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完成《红河人大信息》、完成材料汇编、完成《调查与研究》;指标值:《红河人大信息》6至8期、完成人大信息80期、完成材料汇编1000册、完成《调查与研究》12期;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年度工作计划。

2、州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   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 订阅代表工作资料,组织代表视察活动;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订阅《中国人大》杂志532份、《云南人大》杂志532份、订阅《选举法》《代表法》及相关资料发各代表之家。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年度工作计划。

3、人大机关各工委运转经费   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 各工委根据工作流程安排和,细化落实措施,把分由自已的负责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指标值:确保2018年各项工作领导到位、落实到位;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年度工作计划。

4、委员履职费  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召开州人大常委会议;指标值:召开州人大常委会议不少于6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年度工作计划。

5 、代表培训费   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组织代表培训;指标值:2018年上半年组织部分州代表赴省外进行培训2次,下半年组织部分州代表赴省外进行培训1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年度工作计划。

6、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活动经费   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开展视察、检查、调查等工作;指标值:开展视察、检查、调查等工作不少于10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年度工作计划。

7、异龙湖治理督导工作经费   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督促摘除异龙湖水质V类“帽子”;指标值:使其达到水质优于V类高原湖泊;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年度工作计划。

8、立法经费  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制定或修改地方性法规;指标值:科学编制州人大及其常委会2018-202年立法规划;做好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蒙自城市管理3个条例制定工作。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年度工作计划。

9、人大办购买管理服务经费   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聘请4名卫生保洁员,开展有偿服务;指标值:聘请4名卫生保洁员,对常委会领导办公室、常委会议室、主任会议室及各工委(室)卫生、水电路进行维护,维修管理;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年度工作计划。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级指标: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2018年州对下二级项目共有3项,其中:

1、基层人大建设经费   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红河州十三县市"代表之家建设"硬件设施标准化;指标值:“代表之家”达到有场所、有牌子、有设施、有计划、有制度、有档案、有人员“七有”标准;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年度工作计划。

2、州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   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 订阅代表工作资料,组织代表视察活动;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订阅《中国人大》杂志532份、《云南人大》杂志532份、订阅《选举法》《代表法》及相关资料发各代表之家。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年度工作计划。

    3 、立法经费  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制定或修改地方性法规;指标值:科学编制州人大及其常委会2018-202年立法规划;做好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蒙自城市管理3个条例制定工作。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年度工作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技术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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