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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大2016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1日14时26分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超级管理  阅读次数:39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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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 主要职能

    根据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的相关批复文件,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设法制委、办公室、研究室、法工委、财工委、预算工委、教工委、民工委、选联工委、环资工委、农工委、内司工委、机关党委。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围绕州委重大决策布署,依法履行职权,做好民族立法、讨论重大事项决定、选举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代表工作等各项职能。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6年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按照州委七届十二次全会和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围绕努力建成全省面向东盟开放的重要交通枢纽、全省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支撑、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州排头兵、如期与全国全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重点开展6项民族立法工作;围绕宪法和法律实施,围绕州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执行、州委中心工作、“一府两院”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开展代表培训、联系代表、保障和服务代表履职、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年末行政编制人数为78人,其中:公务员57人,工勤人员21人。201612月实有在职人员78人(公务员57人,工勤人员21人),离退休人员54人(离休3人,退休51人),公务用车24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决算总收入27,521,528.0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167,083.65元,与上年拨款相比增7.56%;其他资金收入354,444.39元,与上年其他资金收入相比减收67.3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8,927,426.73元,其中:基本支出17,621,232.93元,占总支出60.91%;项目支出11,306,193.80元,占总支出的39.09%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621,232.93元,与上年对比增支337,354.46元,增支1.95%。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571,523.85元,比上年增1,100,385.97元,增8.82%,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049,709.08元,与上年对比减763,031.51元,减支15.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根据中央、省、州党委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要求,控制了三公经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1,306,193.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70,158.53元,增46.15%,主要原因是本年根据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的相关批复文件,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增设机构法制委员会,以及县乡两级人大选换届选举工作增加了相关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44,675.97,占全年支出的96.95%,与上年对比,增支了3,984,417.93元,增支了16.56%,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设机构法制委员会,以及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增加了相关工作经费。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95,580.32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42,230.65元,主要用于离退人员工资及死亡抚恤补助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806,865.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额1,030,365.12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43,5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468,335.12元,公务接待费用支出518,530.00

2016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713,604.62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根据中央、省、州党委有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因公出国(境)1,出国(境)2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43,500.00元,主要是赴瑞典(4天)、丹麦(3天)和芬兰(3天)就社会保障体系内法制建设情况进行学习交流访问。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州人大常委会机关严格控制车辆购置和运行费用,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辆24辆,运行维护费468,335.12元,主要用于保障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

    2016年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28批次1053人,接待费支出518,530.2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内外人大系统工作视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和县(市)、乡(镇)、村基层干部、人大代表工作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03,871.32元,与上年对比减支409,513.57元,减支9.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减少了车辆运行维护费。

    (二)相关口径说明

    1.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护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

    3.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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