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在石屏召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公布施行座谈会
为做好条例的宣传学习和贯彻实施,近日,州人大常委会在石屏召开修订条例公布施行座谈会。省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孔祥庚、州委书记姚国华、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普绍忠、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仁斌、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鞠云昆出席会议;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石屏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班子成员,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负责人,各乡镇负责人,相关村社、学校、企业、社团负责人参加会议。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普绍忠主持会议,省人大民族委主任委员孔祥庚、州委书记姚国华作讲话。
普绍忠主任要求,一是州县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传达落实好会议精神;二要及时组织《条例》在本部门、本地区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州县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研究条例贯彻实施问题,确保条例的全面实施。孔祥庚主任委员在讲话中强调:一要牢记历史,深刻认识异龙湖在石屏历史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二要注重现实,“退、调、保”结合,运用综合手段保护治理异龙湖及周边生态;三要瞻望未来,制定一个治理异龙湖的长远科学规划。姚国华书记在讲话中指出:一要牢固树立保护优先,依法治湖的理念,切实发挥法制在保护管理中的规范和保障作用;二要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异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发挥群众的主体性和主动性;三要形成更大合力,发挥“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确保如期实现异龙湖治理和保护目标。
(法工委 蒋飞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