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至27日,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蒙自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普绍忠主持会议,副主任李金旺、陈军、李烨、孙广益、姜仁斌,秘书长尹武等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红河州州本级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州十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红河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批准将红河州棚户区改造资金列入州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报告,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就以上相关内容开展的视察、审查、跟踪调研等书面报告,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红河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情况的检查报告》《关于红河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检查报告》《关于红河州贯彻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情况的检查报告》《关于红河州贯彻实施〈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情况的检查报告》《关于召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日程(草案)的说明》《关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审查的报告》《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副秘书长候选人、主席台就坐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补选办法(草案)的说明》《关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的说明》。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有关事项。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向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颁发证书,并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红河日报记者 常玉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