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李扬《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决定任免张学理等二位同志职务的报告》(红政发〔2016〕168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决定任免陈勇宏等二位同志职务的报告》(红政发〔2016〕200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决定免去黄兆坤职务的报告》(红政发〔2016〕214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决定任免刀剑同志职务的报告》(红政发〔2016〕215号),经2016年8月30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现通知如下:
一、决定任命
刀 剑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学理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教育局局长;
陈勇宏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监察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黄兆坤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刀 剑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邹 进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教育局局长职务;
向从科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监察局局长职务。